根据《关于开展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于文广新旅字[2020]18号)文件精神,县非遗保护中心组织开展了全县第三批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评审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着眼充实、壮大我县代表性传承人队伍的指导思想,通过自荐、申报、专家评审小组审核、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遗法》、《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条例》规定,经县文化广电中文字幕AV不卡手在线观看出版旅游局研究决定,现对第三批县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20天,时间为2020年11月10日——11月29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内向于都县文化馆反映。
联系电话:0797-6233353